又再次搬屋了,
今次搬屋,不是自發的,
是業主迫遷的,
他不再租給我們,
理由是家人回來了,
要收回給他們住,
我們有嘗試挽回,
租加一點租,租多一年,
但得到的回應很決絶,
沒有轉彎的餘地,
也沒有客氣的,迂迴的決絶說話,
一口就say no,
這些人是很討厭的,
詛咒他一萬年一千年。
而我們找到的新屋,
比現在細了很多,
所以有很多傢俬都冇法跟上,
因此就只好賤賣。
其實要賣走自己的東西並不容易,
要做很多功夫,
才能成功賣出,
但又不是很困難,
只是價錢會給別人壓價,
如果不是很介意價錢,
就可以答應賣出,
賣出一件得一件,
到時不用想他們可以放哪,
現在慳位是大出提,
所以不理得那麼多,
賣出就得了。
再過多一個星期就搬了,
將會是很忙的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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